2020年关于电子印章的最全政策汇编看看有没有你错过的资讯!

  新闻资讯     |      2023-12-02 05:15

  2020年关于电子印章的最全政策汇编看看有没有你错过的资讯!2020年,电子签章凭借安全kaiyun、便捷、无纸化的签署优势,在远程办公、协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高度关注和积极的推广,让电子印章具备了充分的法律保障,电子印章持续从政府、国企单位渗透到各个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成为组织业务文件签署的必备工具。

  今天kaiyun,我们汇总了2020年电子签章的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实践信息,一起花几分钟时间来了解一下吧~

  1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传统的纸质证书成为历史。电子职称证书与以往纸质证书相比具有获取快、环节省、查验准、补证易等明显优势。

  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服务中心APP同时启用,将提供电子证照领取、网上预约等服务kaiyun体育全站入口

  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相关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消息,全省居民通过电脑、手机等,足不出户就能便捷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登记、申报征收、查询申诉、通用业务服务等。

  1月11日,广东省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医保电子凭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看病买药可刷医保电子码。

  1月1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简化就业报到手续,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实行电子报到证和纸质报到证“并行模式”,而后逐步取消纸质报到证。

  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利用大数据,助力保险业务发展,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险”的一体化健康保险服务业发展平台。

  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表示即日起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四个地区试点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2020年6月1日起,将应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机制扩大到全国其他地区。

  2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电子印章不仅仅适用于政务办理,还可以经扩展升级后应用在企业自身经营中,包括电子合同、电子签约等场景。

  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线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规定:自3月3日起,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2月6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2月7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表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保险公司可开展电子化回访。电子化回访适用于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应回访的全部人身保险业务。2月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等。2月11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在发布会上表示: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扩大在线办理事项kaiyun体育下载官网,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2月12日

  上海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总体目标为构建全市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为每户新设企业免费同步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2月14日

  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2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强调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网上立案、规范在线庭审、规范在线裁判、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加强在线诉讼服务等要求。2月24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答记者问时直接指出,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的认同,促进线上业务办理得更顺畅快捷。另外叶燕斐谈到,金融机构也要修订好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适应线上办理业务的需要。2月26日

  北京市第十五届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草案中明确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月27日,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明确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月28日起

  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电子客票退票手续。对于已领取报销凭证的电子客票或使用现金购买的电子客票,旅客可先行在网上办理退票,再于180天内到任一车站完成退款等相关手续。3月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理。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配套建立在线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除用户特别提出请求外,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3月4日,山东省财政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契机,推行票据业务线上办理,简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上线流程,“零见面”完成改革上线和技术准备工作。

  3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3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通知kaiyun官方网站,提出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应用。

  3月6日,国内出台了电子签章技术国家标准--GB/T 385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此技术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采用密码技术实现电子印章和电子签章的数据结构定义,以及相应的生成与验证流程,同时,适用于电子印章的开发和使用,也可以用于指导该类系统的检测。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月17日起,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的医保电子凭证已经实现全国覆盖,看病、买药无需再带卡,手机刷码就可以进行医保支付。

  ,司法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明确了在2020年底推行互联网+公证的决心以及未来在线业务公证范围。主要涵盖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

  3月27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次提出: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月27日,司法部党组发文表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等能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将帮助公证业务流程完全电子化。

  4月13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电子签名等技术,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4月22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将在本市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逐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在不同场景的应用,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

  4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在“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中,第4条提到: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对电子合同的签订时间、内容和地点等制定标准。

  6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落实大数据行动计划,构建北京城市大脑应用体系,加强电子签章建设。

  6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布《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指出: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

  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指出: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kaiyun体育下载官网、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出台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要求,探索统筹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指出: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探索提升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支持探索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合同,进行身份认证核查、远程视频签约验证。支持银行间电子认证互通互认。

  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021年底要实现全国范围内全面部署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要制定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制度规范,全面部署各级电子证照系统,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要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在信用评价、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打造电子证照应用生态圈。

  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电子劳动合同防篡改要求。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输、储存等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核查身份并颁发数字证书,该数字证书标识双方主体的真实身份。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签署系统的密码模块或密码产品应具有《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采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密码算法。签署系统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落实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

  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重点提及“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完善各地交易平台功能和技术手段支撑,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交易平台签订要素齐全的电子合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电子印章推广应用行动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2021年北京将逐步推动电子印章在数字版权保护、物品防伪、产品溯源、电子、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行业领域的全面推广。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电子印章推广应用行动方案(试行)》,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提交可信材料、政府全程在线审批等业务场景中的便捷应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在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备案,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指出,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将第五条修改为: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电子化。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相同。